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儿童骨折复位一定要完全对位吗?

发布: 2006-11-12 08:46 | 作者: webmaster | 来源: 本站原创 | 查看: 407次

    骨折后由于外伤的力量和肢体肌肉本身收缩的力量,常常使骨折端发生错位。骨折后肢体失去了支架,因此治疗骨折把移位的骨折断端重新复合对位,骨折才可能长好。复位时,骨折断端的位置对合越好,骨骼的支架作用就越牢固,骨折也能较快愈合,对以后肢体功能的影响也越小。

    医学上骨折复位标准有两个,一是解剖复位;二是功能复位。


    解剖复位(完全复位)是指折断的骨恢复正常解剖形态,即复位后骨折完全地位、对线,在X光片上除了可见骨折线外,无任何残留移位,这是最理想的复位结果。但实际上很难使所有骨折一律达到解剖复位,过分勉强要求解剖复位,可能造成反复多次进行复位,不但增加伤员痛苦,而且容易加重损伤,反而影响骨折愈合。


    功能复位是指骨端大部分不整复,但稍有移位,或小于8度的成角,或小于3厘米的重叠,长管状骨横形骨折对位1/3,干骺端对位3/4,成人下肢前后成角不超过10度,儿童不超过15度。这些轻度畸形可以在骨折愈合和功能锻炼过程中逐渐矫正、整形和代偿,并不影响以后的功能。在临床上这种复位是最多见的。但是,关节内骨折(尤其是下肢关节)的整复应达到解剖复位,防止以后发生损伤性关节炎。横断骨折复位后不宜有骨端重叠。

    总之,对骨折复位的要求,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。骨折后没完全对位,只要不影响功能就可以。

(湖南省儿童医院骨科 宣)

TAG: 骨折 复位 解剖复位 功能复位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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